俄罗斯原子能国有公司已制定一项法规草案,使其有权能对北方航线上的航运进行监督和控制。该文件公布在了规范性法规草案官方门户网站上。
俄罗斯原子能可能获得权力来组织在北方航线中的船运,有权对相关海港开放和确定这些港口联邦主权归属物的租借交付程序作出决策。同时预计该国有公司将为位于北方航线的港口收费目录和提供服务制定规则。
此外,该法规草案授权俄罗斯原子能有权接收北方航线船只通行申请及发放许可证,有权监测水文气象、冰况和导航状态,协调安装导航设备。同时,还对使用破冰船和制定船只航线、对协助组织搜索行动和救援作业提出了建议。
预计,该法规草案的通过将大大促进作为国家北极运输干线的北方航线的发展。
该法规草案启动生效的日期是明年一月。
编译:毕大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