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了法案“关于修改俄罗斯联邦的某些立法行为(对国家公司的参与俄罗斯联邦原子能机构在北方航道的运作)的二审”。该法案是固定的,即帆船在北方航道水域的组织,由国有公司“俄罗斯联邦原子能机构”核能,其中除其他外,负责发放许可证在北方航道海域航行。此外,在北方航道航行区域的建设中,这种建筑也应与Rosatom协调。
此外,在二审法案的措辞中,该公司代表俄罗斯联邦实施该地区设保人的权力,并制定了北方航道基础设施发展计划,包括开发位于其海岸的海港基础设施的措施。
回顾一下,该法案于2018年7月24日由国家杜马一审通过。
翻译:李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