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官员称,在北冰洋海冰快速融化的条件下,俄罗斯在将北部海域大片区域列为本国大陆架扩展的一部分方面已经取得重要的科学成果。

TASS社援引俄罗斯国家自然资源开发机构负责人Yevgeny Kisselyov的话称,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已经宣布,俄罗斯大陆架划界案的外部界限在地质上类似于“俄罗斯大陆和大陆架的延伸结构”。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是任何国家宣称将世界海洋的某一区域作为本国延伸大陆架的一部分所必须具备的关键性科学要求之一。

俄罗斯关于大陆架的延伸包括从俄罗斯北极海岸线向北极延伸的大约120万平方公里的北冰洋海底面积。

然而专家警告称,尽管围绕北极财富争夺(俄罗斯)进行了政治斡旋和媒体炒作,但划定北冰洋扩展大陆架的科学和外交进程即使用不了几十年也需要数年才能解决。

以科学为基础的过程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全球政治和国际法研究教授Michael Byers称,重要的是理解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没有界定边界。

Byers写了两本关于北极国际争端和法律问题的书:《国际法与北极》和《谁拥有北极?》。Byers说,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只是对提交的地质数据的科学有效性作出了规定,以此支持沿海国扩展外部大陆架界限的主张。

Byers说:“它并没有给俄罗斯提供海床区域,或者至少没有全部提供。”

俄罗斯是第一个在2001年提交主张的北极沿海国。在联合国委员会发现其最初的主张缺乏部分数据后,俄罗斯在2015年又提出了一份修改后的主张。

丹麦分别于2013年11月和2014年12月针对格陵兰东北部和北部大陆架区域提出主权主张。

加拿大预计今年提交关于北极大陆架的主权主张。

与加拿大主权主张存在重叠的俄罗斯和丹麦都没有就本国与加拿大的海上边界应该在何处划定提出法律主张。

Byers说:“这是一个长达数十年的过程,所有相关国家都知道,他们最终将在北冰洋中心(Central Arctic Ocean)就海洋边界进行谈判,以解决这些重叠问题。”

扩展大陆架外部界限

根据2003年加拿大批准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有沿海国的大陆架距离沿海基线不超过200海里(370公里)。

200海里大陆架范围内成为该沿海国家的专属经济区(EEZ),本国对区域内海床上下的海洋资源的勘探和使用拥有特殊权利。

如果大陆架是陆地的自然延伸,沿海国也可以在200海里基础上将大陆架界限主张再次延伸150海里(278公里)。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沿海国甚至可以主张拥有350海里以上的主权。

例如,如果一个沿海国家可以证明大陆架是其大陆陆地的一部分,并且大陆架的长度超出本国海岸基线的350海里以外,那么该沿海国可以划定超过350海里的大陆架外部界限。

加拿大科学家声称,罗蒙诺索夫和阿尔法-门捷列夫脊是从加拿大延伸到俄罗斯的北冰洋水下山脉,是海底高地,因此他们有权拥有北极水下海床。

俄罗斯和丹麦都提出了完全相同的主张。

2009年,挪威成为第一个获得联合国委员会就北冰洋、巴伦支海和挪威海地区大陆架主权申请批准的国家。

2013年,加拿大提交了关于大西洋大陆架的部分主张。

美国尚未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除非美国批准该条约,否则就不能提出关于大陆架的主权要求。

 

翻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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