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安全论坛的成立日趋迫近,关于论坛组织方式的考虑刻不容缓。

       本月,丹麦政府公开其外交和安全政策重点战略性内容回顾,随即,许多北极观察家将注意力放在了内容中的两条至关重要的建议上。第一条建议提出要加强格陵兰岛的经济、通讯和研究设施建设;第二条建议指出,在过去几年里,由于各国在北极地区的军事活动日益扩大,所以,当前应就建立北极安全论坛即刻展开探讨。

       有关如何建立北极安全论坛体制,丹麦政府报告并未给出进一步的详细信息。尽管如此,这一建议的提出仍强调了一个观点,即一种新的机制即将产生,这一机制或由北极理事会主导确立,或由另一种合作形式予以确立。

       冷战期间,北极为国家间的安全合作提供了平台。冷战结束后,有关在北极地区建立正式的合作关系以及有关北极安全的讨论相继展开。例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加拿大知名法律专家Donat Pharand曾建议各国,特别是两个超级大国,就北极安全问题签订一份条约,处理裁军问题以及提出其它形式的和平建设方案。

       然而,1996年的北极理事会奠基文件却在理事会议程上刻意避开了北极安全问题,其中仅有一条小小的脚注提及,理事会“不处理与军事安全有关的事宜”。但是,自那以后,随着冰川的加速融化,北极地区经济活动日益增多,该地区的地缘政治也发生了极大改变,非北极国家在北极地区的利益诉求日渐扩大。而乌克兰危机爆发后,西方国家与俄罗斯的关系更是走向恶化。

       种种变化导致北极安全问题更加难以与其它事务分隔开来。虽然目前,一些体制已经建立起来并在各种地方安全利益上发挥作用,比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事组织以及2013年开始实施的《北极航空和海洋搜救合作协议》,但是,考虑到迫切的传统安全问题(如在北极及附近海域军事活动的扩大化)和相关的非传统安全问题,缺少区域间的北极安全组织这一疏漏变得愈发明显。

       今年四月份逝世的Alyson Bailes是一名外交官员,也是研究欧洲安全问题的专家。此前,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出版了Bailes研究北极管理的专著。Bailes在书中提到,所谓北极的“安全”问题,并不只局限在军事范畴,它还包括环境、能源、经济和人类安全以及民众紧急事件(事故和救援)。那么,能够妥善解决上述安全问题并令各地方政府和人民满意的北极安全体制能否最终建立,建立之后又将如何发挥作用呢?

       在国际关系上,安全组织通常以两种方式成立。第一种,几个国家为应对感知到的共同敌人而成立正式安全组织,典型的便是冷战期间成立的北约组织和华沙条约组织。但是,就目前的政治形势来看,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实现,且不论俄罗斯与西方国家间并不友好的关系。

       第二种方式是成立安全团体,而不是像北约那样,建立某种同盟关系。在这种方式下,会创造一个提倡对话、增强自信和认同共同身份的环境。如果成立北极安全论坛的势头继续发展下去,特别是在北极国家共识较多的非传统安全领域,那么第二种方式极有可能被采纳。但是,哪怕是成立一个非正式的安全团体,都要先突破重重阻碍。

       首先,各个北极国家大小不同,力量不均(两个大国,一个中等国家和五个小国,也可以算上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岛),又有着不同的战略方向(五个北约成员,两个中立国以及自成阵营的俄罗斯)。那么问题是,在北极主权方面,各个北极国家各执一词,而这个将要成立的北极安全组织的权力范围有多大呢?在多边背景下,哪个安全问题应该成为重点呢?

       其次,北极原住民及其组织所发挥的作用也需纳入慎重考虑的范畴,因为许多眼下的及未来的战略决策都会对当地人口产生直接影响,假如新成立的安全论坛过于以国家为中心,势必会忽略对原住民的影响。

       最后,在这个正式的区域安全论坛中,非北极国家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呢?虽然一些在北极活动的国家避开了安全问题,但仍有一些国家在不同程度上考虑了这一问题。例如,德国的北极政策包括呼吁以“自由、安全、和平”的原则利用北极航线,而日本的区域政策报告则更为直接地将国家安全与其通往北极水路挂钩。

       去年,中国提出了六点政策(six-point policy),强调了非北极国家的权利问题,并倡导建立多种机制达成国家间的共赢。那么,如何在突出北极国家权益的前提下,妥善安置非北极国家在论坛中的位置?

       上述问题都颇为复杂,但在一个预期的安全论坛成为现实之前,必须要予以解决。而且,鉴于北极地区的各种安全隐患日益凸显,且八方来袭,商讨成立论坛一事更加不宜一再拖延。


作者简介:Marc Lanteigne系挪威国际事务研究所(NUPI)高级研究员。


编译:黄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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