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原住民就居住在北极地区,早在引入现代国家间的边界概念之前就已经形成了丰富的区域文化和治理体系。北极研究所(The Arctic Institute)推出的2022年殖民主义系列探讨了北极国家的殖民历史,以及在北极勘探和开发重新开始的时代,定居者政府和北极原住民之间持续演变的关系。

近些年里,在北极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为体接触了北极圈原住民(CIPs)、他们的社区和生活。

中国对原住民的互动、行为和立场往往反映出一个新来者的形象,其在该地区的第一次探险可以追溯到1999年,并且在2013年才被接受为主要政府间论坛——北极理事会(AC)——的观察员国。然而,通过过去二十年间原住民社区与中国行为体之间的显著互动,我们可以发现更广泛的趋势。

此外,虽然中国在北极的政策和举措在学术文献和媒体报道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但对中国参与北极圈原住民研究的关注在很大程度上还没有得到发展。很少有出版物直接关注这个问题,大多数时候这个话题只是被简要提及。因此,本文可以被视为对这个问题的第一次探索,并通过提出相关的和可研究的方向来呼吁进一步的研究。

本文首先概述了过去三十年来中国在北极政策中对原住民的态度的演变。其次,文章分析了中国在国内和国际上对原住民事务的言论和姿态,特别是历史上中国在联合国机构中对这些事务的支持。第三,本文最后将研究中国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国际姿态,以及它如何随着中国行为体与世界各地和北极原住民的关系的当前实践展开。本文试图提出的主要论点是,中国只是在最近不得已才对北极地区的原住民事务感兴趣,而且只是在少数情况下和少数国家。此外,尽管中国在国际舞台上为捍卫北极原住民的利益进行了相对有力的口头倡导,但其行为却很少考虑到北极地区原住民的利益。

一、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历史回顾

1.无视古老而持续的民间交流,不愿在制度上参与

在俄罗斯西伯利亚,西伯利亚的涅涅茨民族(Nenets Peoples)与中国商人进行了长达数百年的商业交流。人类学家弗洛里安·斯坦姆勒(Florian Stammler)解释说:“一些中国商人与涅涅茨驯鹿牧民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交易来提供鹿茸。”鹿茸在中国叫作“lù róng”,至今仍在中国和东南亚地区作为传统药物的成分出售。在西伯利亚的另一边,在组成俄罗斯的浩瀚民族中,雅库特人(Yakuts)在萨哈共和国(Sakha Republic.)的人口中占多数。“中国和雅库特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因为他们在地理上更接近亚洲,”弗洛里安•斯坦姆勒详细介绍道,“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中国人移民至雅库茨克(Yakutsk)的浪潮。”这些移民开设了企业,创造了一个中国市场,为雅库特人提供亚洲产品。他们经常说雅库特语而不是俄语。

虽然中国自1925年以来就签署了《斯瓦尔巴条约》(Svalbard Treaty),但作为一个国家,中国对北极和该地区事务的关注,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才开始显现,并建立了专门研究极地地区的科学机构。中国极地研究中心(Polar Research Institute of China)于1989年在此背景下成立,随后在1996年成立了中国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Chinese Arctic and Antarctic Administration)。1996年,中国多个研究机构加入了国际北极科学委员会(International Arctic Science Committee)。1999年,中国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组织了首次北极科考,驾驶仍在服役的“雪龙”号。这艘破冰船穿过北冰洋,最终抵达加拿大水域,并停泊在加拿大西北地区(North-West Territories)北海岸的因纽特人村庄图克托亚克(Tuktoyaktuk)。

在此期间,中国官方主要致力于科学探索,很少甚至没有关注北极圈的原住民。尽管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与此同时,中国支持国际框架的发展,特别是支持全球原住民的联合国机构。在为原住民权利奠定基础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法律文本中,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是第一个承认有必要保护原住民群体的文件。中国当时在联合国的代表是中华民国(台湾),对该宣言投了赞成票。更具体地说,第一个支持和提出原住民权利的国际公约是1957年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Convention)第107号。该公约肯定了各国有义务尊重原住民的生活方式。然而,第107号公约的做法被严厉批评为“主张消除种族隔离”,目的是促进这些群体的“现代化”和融入现有社会。然而,中国从未批准这一公约,也没有批准1989年的第169号公约。1971年,联合国开始了关于歧视原住民的第一次研究。后来,在1993年,《宣言草案》(Draft Declaration)进一步确立了原住民权利在国际法中的作用。更具体地说,例如,1994年,中国对关于“普遍实现人民自决权和迅速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对有效保障和遵守人权的重要性”的A/RES/49/151号决议投了赞成票。在2020—2022年的任务中,中国已经任命了一名专家为常驻代表,作为政府任命的八名成员之一,与八个原住民组织提名的成员一起工作。

此外,中国还批准了不同的人权公约,这些公约具有普遍性,适用于原住民的权利。中国于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但尚未批准该公约。此外,中华民国(台湾)于1967年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1年批准了该公约。这两个国际公约都适用于原住民的权利,是普遍人权的一部分,但其缺点是没有列入任何专门针对原住民的条款。然而,中国对这些文本的签署仍然值得注意。

2.了解缓慢,对北极原住民事务不感兴趣

在2004年至2013年期间,中国似乎遵循了一条学习曲线,了解北极治理的特定特征,同时也了解资源的存在和潜在的地缘政治利益。以下部分将概述中国在此期间进行的缓慢学习的最显著特征。

2011年在努克举行的北极理事会部长级会议上,引入了新的北极理事会观察员规则。这些新规则主要是将规则正规化,并为观察员地位的接纳和更新设定了明确的标准和期望。这些期望包括强烈和持续地遵守北极理事会的规则和规范,包括承认北极国家在该地区的主权,以及尊重北极圈原住民的权利,以整合北极。只要理事会的部长们达成共识,观察员地位就会继续存在,任何违反《渥太华宣言》(Ottawa Declaration)或《议事规则》(Rules of Procedure)规定的观察员都可能被终止其观察员地位。鼓励观察员国作出相关贡献,特别是在理事会的工作组内。相关贡献包括通过知识共享或财政支持参与工作组的项目。

除此之外,对于像中国这样的观察员来说,与永久参与方(Permanent Participants)——北极理事会的原住民代表进行接触是一个有趣的策略,因为它允许观察员间接地参与北极理事会活动的议程制定。这是由于他们在理事会中发挥的作用,归功于他们最初参与了北极理事会的建立。在1996年《渥太华宣言》之后,原住民组织在讨论中获得了平等的参与,尽管没有参与决策。因此,原住民组织在理事会中的正式地位要比观察员国强得多。理事会的协商一致的决策解释了原住民组织的这一突出作用。如果所有永久参与方都坚决反对一项决定,那么很可能有一个或更多的北极国家会支持原住民的立场。此外,为了被理事会接受,项目必须赢得最多可能的行为体的支持,而永久参与方就可以成为谈判中的一个关键杠杆。正如亚当·斯特皮恩(Adam Stepien)所写的那样,这构成了一个机会,“对观察员来说特别重要,他们可以(然后)通过一个北极国家或一个永久参与方的声音提出项目,但也需要在理事会获得广泛的支持,以便最终被接受。”

然而,在这一阶段,中国官员与永久参与方之间的接触很少,甚至不存在。这可能是中国在2007年、2009年和2011年三次申请观察员地位失败的原因之一。有人可能会说,中国本可以更早地在其最大利益的范围内与参与方接触,因为需要证明对北极理事会的规则和规范的承诺,包括对该地区原住民的特殊重要性的坚持。与原住民代表合作并为其提供财政支持,被认为是这种承诺的一个可靠信号。

一些观察员似乎比中国更快、更好地理解了这一点。例如,新加坡和韩国的积极立场与中国很少与原住民接触和交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一点尤为引人注目,因为新加坡和韩国的资源比中国要有限得多。

在全球范围内,尽管中国对北极地区的原住民事务一直不感兴趣,但中国对2007年的《联合国原住民权利宣言》(UN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投了赞成票。这证明中国对支持原住民运动的框架的进展表示了国际支持,这些框架一直在区域和联合国机构中得到推动。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由于该文本是由联合国大会制定的,因此不具有约束力,也不包含制裁违反《宣言》行为的强制文书。尽管如此,《宣言》已经成为联合国评估各国对待原住民态度的基准。中国也对世界原住民大会(World Conference on Indigenous Peoples)表示支持。

3.在原住民问题的经济层面采取更积极主动的方法

2011年,中国明确了成功申请成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的条件。这一年也是中国最后一次申请失败。自2013年中国被接纳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以来,中国在北极地区的政策进入了一个不断发展的阶段,中国也更加关注北极的原住民问题。

从2011年开始,中国官员才开始与北极圈原住民的代表机构进行接触,如萨米理事会(Sámi Council)(永久参与方之一)、萨米议会和原住民秘书处(Indigenous Peoples Secretariat),以及有时在北极理事会的会议上和一些工作组内进行接触。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因纽特人北极圈理事会(Inuit Circumpolar Council)是北极理事会所有参与方中最有影响力的一个,但目前还没有与该理事会建立联系。因此,似乎有理由认为,这些与原住民代表更多接触的努力是2013年在基律纳举行的北极理事会部长级会议最终给予中国观察员国地位的一个促成因素。

对这种不情愿和迟迟不与原住民接触的合理解释是,按照北极理事会的规范、价值观和做法,这是一个缓慢的社会化过程;以及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日益上升的地位所带来的影响。

中国的政策制定者和学者认为,在采取任何行动或提出任何建议之前,需要获得更多的相关知识,这也证实了第一种解释。这种首先更好地了解北极原住民观点的方法,在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China Institute for Marine Affairs)应中国官员的要求进行的北极原住民项目中得到了进一步证实。这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的意图、行动和声明之间的不一致。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在工作组中出席和提交报告的比例低。

另一个合理的解释是,中国的国际地位与其长期倡导的尊重领土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的言论之间交织在一起。正因为如此,中国官员可能不愿与非国家行为体接触。这实际上相当于承认了在狭隘的国与国轨道之外开展后主权外交的可能性。

然而,在此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了《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International Agreement to Prevent Unregulated High Seas Fisheries in the Central Arctic Ocean)。该协议在中国批准后于2021年6月25日生效。通过遵守这一文本,中国证明了自己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多边框架中是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因为中国在通过科学研究收集足够的数据之前就阻止了捕捞。除了禁止商业捕鱼,该协议还建立了一个科学研究和监测项目。这个条约授权原住民知识和参与科学计划。这是一种期待已久的机制,是永久参与方在北极理事会的声明和活动中一直要求的。这是中国首次实施这一机制。

二、中国话语与行动之间的矛盾

从中国官方话语及其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国际历史姿态来看,目前在北极涉及北极圈原住民的做法似乎出现了矛盾。

1.如何将话语转化为具体的参与?

到目前为止,中国在北极的大部分投资都是在开采和基础设施项目上。但是,在建立和管理这些项目方面,显然缺乏系统的协商和原住民社区的参与。

近年来,在中国行为体与当地人接触的极少数情况下,在国家当局的压力下,出于或多或少的国家安全考虑,拟议中的项目遭遇挫折或取消。虽然这些挫折不能归咎于中国行为体,但表现在原住民社区的行为模式上,这些原住民社区在国际关系中不具有与国家行为体同等的地位。在这里可以举几个格陵兰岛和加拿大的例子,这些例子直接关系到当地原住民社区。例如,中国矿业公司山东黄金矿业公司曾通过谈判,从加拿大努纳武特(Nunavut)西部希望湾(Hope Bay)的加拿大金矿集团TMAC Resources手中收购北多里斯(Doris North)金矿。但这样的交易受制于《加拿大投资法》(Canada Investment Act)对外国收购加拿大公司的规定。2020年12月,联邦政府以国家安全风险为由拒绝了这笔交易。山东黄金矿业确实是中国国有企业。虽然国家主权和安全被列为拒绝该交易的因素,但评估报告也提到了原住民社区的风险,以及缺乏通过雇用当地人和特许权使用费来划分收入的问题。

关于计划提取稀土和铀的Kvanefjeld采矿项目,格陵兰矿业有限公司(Greenland Minerals Limited)部分拥有中国国有企业商河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然而,在格陵兰岛预计于2021年4月举行的选举中,反对该项目的左翼政党“因纽特人共同体”(Inuit Ataqatigiit party)上台。在选举成功后,新政府宣布无限期禁止该项目和格陵兰岛的其他开采项目。另一个关于中国开采项目影响的例子是著名的Isua采矿项目。Isua铁矿位于格陵兰岛西南部的凯克卡塔(Qeqqata)地区,于1965年被发现。经历多次挫折后,勘探许可证被转让给了中国俊安集团(General Nice Group)。目前的中国公司“必须在2021年底前提交开采和关闭计划,并记录矿山的财务能力,并在2025年底前开始开采”,一份社会影响评估(SIA)给出了令人担忧的结论。这些担忧涉及到“当地和国际工人之间的劳动分工,以及对Isukasia地区和努克峡湾(Nuuk Fjord)的狩猎和捕鱼活动的影响,这些都与当地人的环境、社会和文化生活极为相关。”

在俄罗斯,原住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遇到了同样的机会,随之而来的是同样的危险。如上所述,中国商人和当地居民之间的交流由来已久。然而,中俄在北极地区不断发展的伙伴关系并没有给俄罗斯北极地区的原住民带来多少积极的成果。

在加拿大和格陵兰岛的采掘业中,当地原住民社区的土地被雇用,但俄罗斯北极原住民社区完全没有这种考虑。例如,涅涅茨人主要居住在亚马尔半岛(Yamal peninsula)。该半岛以最广泛推广的俄罗斯北极能源项目亚马尔液化天然气(Yamal LNG)而闻名。自2017年以来,在该半岛上开采了大量的天然气和石油。然后,天然气通过管道或抗冰运输船运送到中国。人类学家弗洛里安·斯坦姆勒解释说,海上交通确实在增加,超级油轮在北方航道(Northern Sea Route)上来回往返的次数越来越多。但无论是驶往中国还是其他国家,燃料和声音污染都是一样的。此外,在就业方面,弗洛里安·斯坦姆勒详细指出,“在涅涅茨人的土地上,中国人有重要的经济资产,但这些不是原住民领导。中国公司在当地定居并从事开采工作,但这是俄罗斯和中国之间的合作关系,并没有真正为原住民带来任何经济成果。很少有涅涅茨人在这些工厂工作。”

因此,在俄罗斯,中国似乎没有对北极原住民的传统和文化作出任何努力。对于中国的排放,需要注意的是,这发生在俄罗斯的国家背景下,在那里,国家和地区当局极大地忽视了原住民社区和他们的权利。

2.对支持和遵循有关原住民的北极治理原则的论述的批判性分析

(1)国际支持,国内否认

关于中国对北极地区原住民的态度,文献中强调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一种两面派的姿态。这种矛盾的定位是在国际机构中得到支持,同时认为在中国国家人口中没有原住民群体。这种国内的否认是由于国际和中国对原住民的法律定义造成的。

中国对少数民族的法律概念

中国拥有一种特殊的民族概念,在历史上并不以民族或语言为根基。相反,无论是汉族还是非汉族,对中华民族的归属都取决于从帝国中心辐射出来的帝国和文化(礼仪、社会规范和习俗……)的统治。

中国共产党认为,除了占多数的汉族以外,还有55个不同的少数民族居住在中国领土上,因此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据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万人,占总人口的8.89%。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4.93%,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0.26%,少数民族人口占比提高0.40%。

但是,尽管中国与其他未被承认的国家一起投票赞成2007年《联合国原住民权利宣言》,这些少数民族并没有被概念化为“原住民”。此外,政府也没有执行该宣言的计划。中国共产党拒绝接受本土性和原住民权利的法律效力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中国认为本土性的法律出现、法律类别和随后的权利是欧洲帝国主义和殖民化的结果。这种法律观点是中国共产党历史学的一个明显后果,它认为中国在19世纪,即所谓的“屈辱的世纪”,被欧洲、美国和日本列强“半殖民化”并成为受害者。中国当局认为,它不可能成为拥有特定权利的少数民族的家园,因为它认为中华民族(以及汉族和其他55个少数民族的整体)是殖民化和帝国主义的受害者。在中国的法律思维中,是西方列强通过他们过去的行为创造了这些,然后通过承认这些行为并给予权利以修复和保护。因此,中国不受承认和尊重这些具体权利的约束。

其次,随着1949年共产党执政,国家的非民族概念化发生了转变。受苏联民族观念的启发,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民族自治地方。随后分别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西藏自治区(1965年)以及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Regional Ethnic Autonomy Law)对民族区域自治作出特殊规定。但实际上,这一改革只给了它们所适用的不同群体名义上的主权。最终,它起到了维护汉族政治和经济霸权的作用,《民族区域自治法》第7条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应当以国家整体利益为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办的一切任务。”

(2)一个内部矛盾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中国在北极的活动很可能是通过新殖民主义行为进行的,在开发项目时损害了北极圈原住民的利益。这是一个相当普遍的利益冲突,一方面是在经济利益的限制下对原材料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对弱势群体的尊重和保护,他们在议程设置和政治影响力方面的发言权和权力大大减少。尽管中国谴责欧洲过去的殖民主义和西方在这些地区的新殖民主义政策,但中国还是这样做了。虽然后者显然是有问题的,需要停止并亟待解决,但中国谴责这些特定的方面,并在其海外行动中直截了当地进行重复,这太具有讽刺意味了。

2018年1月,中国发布了其在北极的全面官方政策,其中七次提到了原住民。它坚持认为,中国寻求与北极国家合作发展该地区,“同时尊重包括原住民在内的北极居民的传统和文化,并保护其自然环境”。但是,虽然“中国尊重北极和非北极国家的主权权利”,Mia Bennett指出,它只承认“定义更模糊的原住民的传统和文化,而不是他们的权力或权利。”

中国对原住民的法律理解似乎限制了承认这些群体的本土性所带来的集体权利的能力。例如,白皮书指出,“中国坚持认为,所有勘探和利用北极的活动都应遵守(国际和国家法律),并在适当保护北极环境和尊重该地区原住民利益和关切的条件下,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这是一个特别令人担忧的问题,因为它与一些观点和看法结合在一起,这些观点和看法并不尊重原住民社区和未被承认的民族,因为他们的“落后”与中国共产党带给他们的现代性和进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虽然很难评估这些观点在中国政治精英和当局中的普及程度,但在涉及鄂温克人(Evenki)的事件中,这些观点已经浮出水面。这个游牧民族生活在中国和俄罗斯之间。值得注意的是,它被列入中国当局正式确定的55个少数民族中。这个群体也被俄罗斯联邦承认为“数量不多的北极原住民”。中国的鄂温克牧民是国际驯鹿养殖业者协会(Association of World Reindeer Herders)的重要成员,该协会将20个原住民驯鹿牧民和10万驯鹿牧民联系在一起,并在北极理事会拥有观察员地位。这种类型的措辞和修辞结构往往为后者(此处为“原住民利益和关切”、“保护环境”)的相对性铺平道路,而对前者(此处为“所有探索和利用活动”)有利。

然而,有报道称,中国当局在2003年强制安置了一个鄂温克族的亚群,官员们的目标是“在本世纪末结束所有牧民的游牧生活方式”,这些报道揭示了一些古老的殖民和文明观念,认为原殖民和游牧生活方式是“落后的”。中国对北极地区原住民的尊重和考虑与居住在中国领土上或国外的可比较的、有联系的社区形成了矛盾。

三、帝国的过去和新殖民主义的实践

这种对游牧民族和原住民生活方式的殖民主义观点,就像几十年前的西方国家一样,起源于种族中心主义和植根于种族观念的世界权利感。像其他历史上的帝国一样,中国发展的学说、理论和世界观,至少可以说是种族中心主义。其中,“天下”(或“同天”)是一种古代复杂的政治哲学。它表达了一个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等级秩序的想法。它让我们了解到“中国人对外部世界的表述”。这个概念的这个方面告诉我们“中国对外部世界的表述”。在现实中,这种世界观将“内部”、“文明”的汉族定居者和被同化者(内nèi)与“外部”、“野蛮”、“非中国”和经常是游牧的部落(外wài)相对立。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这一哲学被有影响力的民族主义学者和知识分子重新激活,他们试图为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等级秩序辩护。具体到政治方面,例如习近平在2014年10月23日的讲话中就体现了对“天下”这一古老术语的当代重新概念化。在这种背景下,张其贤(Chishen Chang)采用了一种批判的分析得出结论:“这是一种世界哲学,但它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优越性被提升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本身就击败了这种哲学。”

关于原住民,特别是北极圈原住民,这尤其令人担忧,因为游牧民族在历史上受到蔑视和非人的对待。这种游牧生活的非人性化可能发生在与草原游牧民族频繁的对抗互动的反应中。这样的理论可以为集体和国家动员起来打击和击退当时对定居的“文明”的中华帝国的生存威胁提供理由。

最后,如上所述,中国的原住民概念接近于某种形式的殖民主义,这可能为与像中国人一样遭受外来强权殖民、帝国和种族主义暴力的原住民团结打开了大门。但据报道,中国过去和现在都对其境内的少数民族人口犯下了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因此,中国中央政府被指责在具有独特历史和文化特征的中国地区,如西藏或东突厥斯坦(新疆),实行“内部殖民主义”。这些地区的人民所经受的暴力镇压运动,也是他们面对本体论安全威胁的焦虑的表现,分裂分子对中国人口同质观念的反抗。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中心和边缘群体在广袤富饶的领土上的暴力关系与北极国家的关系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在北极国家,国家试图用暴力同化或消灭原住民。

四、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在对待地球最北端地区的方式中,中国注意到并考虑了一个对其深入参与至关重要的具体层面:北极原住民。本文概述了近三十年来中国北极政策中对原住民态度的演变。随后,通过对中国原住民事务的言论和行动的分析,发现了内部矛盾。虽然中国在联合国机构中对原住民运动表现出相对支持的言论,但在少数情况下,中国与原住民接触大多是在开采项目中,几乎不存在缺乏协商和缓解污染的情况。最后,本文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来理解中国对待仍以传统方式生活的少数民族的方法。

通过对中国北极政策与原住民关系的研究现状的探索,有可能提供一定的方向,并提出看似相关的以下问题。

首先,很明显,需要更多的实证调查,与更广泛的关于中国和新殖民主义的文献进行对话,可以极大地促进该主题的现有研究。

其次,进一步研究不同北极圈原住民通过与中国的半外交途径(例如,格陵兰和Farœse在上海和北京开设代表处)建立联系和关系的限制和限度,将有助于提高对非国家行为体实践和后主权外交的认识。

第三,对中国北极社会科学与北极圈原住民相关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研究,对于进一步了解中国人对该问题的看法非常有意义。

 


翻译:夏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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