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2015”论坛期间,亚马尔—涅涅茨自治区政府俄罗斯石油公司之间签署了合作协议。俄罗斯石油公司在亚马尔从事对俄罗斯矿区、俄罗斯列恰涅矿区、东梅索亚哈矿区、西梅索亚哈矿区和乌连戈伊矿区等开发工作。
合作协议文件是由亚马尔—涅涅茨自治区临时代理区长德米特里﹒科贝尔金和俄罗斯石油石油综合体股份公司总经理伊戈尔﹒谢钦签署。亚马尔—涅涅茨自治区政府承担一系列义务,其中包括实施旨在刺激投资活动政策、完善创新活动方面的法律基础、为地质勘探和开采烃创造有利条件,以及地区当局将在进行技术鉴定和选择投资项目上提供信息和政策咨询支持,在税收方面提供地区优惠政策。
协议规定,增加亚马尔地区汽车加油站网点和在俄罗斯石油公司业务地区的居民点实施煤气化。在协议中还约定了石油公司参与自治区社会发展工作,实行旨在支持和保护北方原住民传统生活方式的计划。特别是,俄罗斯石油公司承担向工作人员和承包者告知北方原住民居住地和传统活动的行为准则事宜。此外,协议还规定,在自然资源合理利用方面进行合作,约定石油公司参加自然保护活动,其中包括恢复土地生产力工作。
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编译:梅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