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丹麦分别与冰岛和挪威就法罗群岛以北地区达成了新划界协议,丹麦议会(Folketinget)对此表示十分赞成。
丹麦外交大臣耶珀·科弗德(Jeppe Kofod):
“这些协议是国际合作的典例。经过与我们的伙伴法罗群岛、挪威及冰岛的密切与和平协商,丹麦、挪威及冰岛就划定新的海洋边界达成了一致。这些协议扩展了法罗群岛北部大陆架的范围,新增面积相当于丹麦的日德兰半岛(Jutland)。”
丹麦与冰岛和挪威签署的协议分别将法罗群岛北部的大陆架扩展了约27000平方公里,相当于丹麦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
“在这个大国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北欧国家和丹麦正在证明采取外交手段来解决问题是我们未来的方向,我们为此感到骄傲。在处理国际边界等棘手问题时也是如此。”
背景
法罗群岛周围的水域被划分为不同的海域。
为了测量这些海域,引入了基点的概念,基点通常是一个岛或礁最外面的点。
根据1958年的《日内瓦公约》和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内水的界定方法包括正常基线法和直线基线法。
根据2002年4月30日的第240号条例(Regulation No 240),领海为距离一国海岸线12海里的海域。
领海的外部界限是渔业保护区(Fisheries Protection Zone)起始位置。渔业保护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不过,冰岛、挪威和英国的渔业保护区范围分别由双边边界协议规定。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家对海底的自然资源拥有专属权和主权权利,包括石油、天然气和其它矿物,以及某些生物资源,如螃蟹和贻贝。法罗群岛已经获得了这些资源的权利。
更多信息请联系高级领导委员会(Senior Lead Council),Henning Dobson Fugleberg Knudsen (henknu@um.dk)
翻译:张渝敏